**后一部分介绍了人民法院努力提升环境资源法治保障水平的情况。
一是参与环境立法,为提高立法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了《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多部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在****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将绿色原则确定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期间,****人民法院积极调研,会同****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推动2017年6月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增加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规定,为加强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区域环境资源司法保障。****人民法院依托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及理论基地、实践基地,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创新,推出了以《司法专门化研究报告》为代表的一批重大理论研究成果。****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环境资源区域、流域治理,支持福建、江西、贵州等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制定《****人民法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大部署的意见》,在江西九江召开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座谈会,在河北石家庄召开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并指导京津冀三地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三是深化公众参与。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持续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和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构建工作。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调解情况公告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2017年“6.5”环境日期间,****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博物馆举行“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分七个板块集中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各级人民法院共计召开新闻发布会26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16本,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23个,向社会公众开展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拓展对外交流。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理念,在严格执行国内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同时,充分尊重和适用中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2017年6月,****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会见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一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环境司法的国际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注意加强比较研究,分批派遣多名法官赴美国、英国、瑞典、德国等发达国家以及巴西、印度、菲律宾等具有鲜明环境司法特色的发展中国家开展环境司法国际交流。这些对外交流活动,对于深化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拓展国际视野,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国际影响力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
经过各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共同努力,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中国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仍然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工作机制和审判能力尚不能适应专业化审判要求等问题,未来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而努力奋斗,以****的审判业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摄影:程国维